二维码/蓝牙开放接口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畅联科技软件及服务(下称“服务”)。

如果您开始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您接受或同意本协议。因此,请您在开始使用我们的服务之前务必审慎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果您不接受本协议条款, 请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如果您对本协议条款有疑问,请通过畅联客服进行询问(客服电话为400-8618286),客服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

1. 协议范围

(1) 本协议由您(下称“甲方”)与畅联(下称“乙方”)共同缔结,本协议对您与畅联均具有合同效力。

(2)本协议项下,乙方可能根据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服务,变更后乙方与甲方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甲方提供服务,服务的变更不会影响甲方本协议项下的权益。

2. 服务内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二维码/蓝牙开放接口”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2.1 服务内容及协议金额

序列号 产品类型 服务内容
1 API标准版 API标准版,用于第三方应用开发。可在线获取房卡、取消房卡。
2 API专业版 API专业版,用于第三方应用开发。可在线获取房卡、取消房卡;提供自定义logo。
3 API高级版 API高级版,用于第三方应用开发。可在线获取房卡,可在线取消房卡;提供自定义logo。开放广告位,开放公司名。
4 共享版接口 API共享版,用于第三方应用开发。可在线获取房卡,可在线取消房卡;提供自定义logo。支持返回二维码房卡图片/蓝牙自定义开锁界面。
5 定制版接口 API定制版,用于第三方应用开发。可在线获取房卡,可在线取消房卡;提供自定义logo;支持返回二维码房卡图片/蓝牙自定义开锁界面;支持获取楼栋、楼层钥匙。

2.2 费用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已选择的产品类型的售价乘以购买年限,且通过线上支付方式向乙方付款。

(2)甲方支付成功后,服务协议则即时生效。

(3)上述款项已含税。

3.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购买乙方的产品并在甲方已开通权限范围内,可选择执行操作或委托乙方操作。委托乙方操作的,甲方应在正式启用服务的三个工作日之前向乙方提供相应信息和资料。

(2)甲方保证其发布,认证的信息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诺上述信息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并不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保证不将二维码/蓝牙接口使用于除甲方系统在线获取二维码/蓝牙房卡以外的其它用途,包含搭建甲方二维码/蓝牙接口的云服务,以及将接口开放给其它任何组织、个体等。一经发现,乙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甲方须承担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乙方有依据证明甲方发布或委托其发布的信息不符合上述承诺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并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该信息进行修改,乙方审查后同意的应继续提供服务,但乙方的审核不免除甲方违反承诺应承担的责任。若甲方未能修改或不能提供合法证明资料,则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不退还已经收取的服务费,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由于下述原因导致服务无法使用的,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a. 甲方未能成功付款

    b. 其他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

(6)乙方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接口服务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得甲方可以更好的使用该服务。

(7)因为网络服务的特殊性,乙方没有义务对甲方的使用场景、使用方法,如对最终获取的房卡进行截图分享、生成长时间房卡并分享、自有服务的二次开发等操作进行监督。乙方均认为这些操作是个人行为,与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无关,故不对所有这些行为所照成的安全问题承担责任。

4. 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基于本协议了解到的对方的任何技术、经营及其它方面的一切情报均应予以严格保密,既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公开,也不得用于履行本协议以外的其它目的,且不论本协议是否成立或生效,甲乙双方均应按本条规定承担保密义务;

(2)对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与“软件”项目有关的其它人员,对于乙方的进行“软件”技术服务的人员,双方应各自告知上述人员有关前款所述情报的内容,并要求其承担与本条规定相同的保密义务;

(3)承担本条所称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5年。

5.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成功支付服务费或续费,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无需知会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关于服务质量的投诉(如信息访问错误,无法获取房卡),并确认其已经收到甲方按本协议应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7个工作日后,仍未按甲方要求采取相应补救错失的(不可抗力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补偿,补偿最高不超过甲方使用乙方软件服务费用。

(3)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或在违反本协议规定且在能够纠正的情况下,未能于3个工作日内履行义务或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或予以补救;违约方在上述时间内仍拒绝履行协议或不能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解除协议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6.不可抗力

(1)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软件”服务无法继续进行,乙方不须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开发费用,本协议提前终止。

(2)甲方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软件”服务无法继续开展,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将按照前述条款执行。

(3)不可抗力是指地震、火灾、台风、暴风雨、水灾、战争、骚乱等超出任何一方合理支配范围,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不可抗拒事由;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以可能的联系方式将该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后6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有权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7.其它

(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